陈学银(地区公安局副局长)
张春阳(地区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 员:杨晓铁(地区工商局局长)
戴淑金(地区旅游局局长)
石正友(地区民政局副局长)
张 春(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章剑平(地区教育局副局长)
刘朝峰(地区农委副主任)
陈万前(地区文化体育局纪检组长)
徐永忠(地区卫生局纪检组长)
孙 杰(地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地区公安消防支队,具体负责专项行动日常事务,张春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地专项行动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牵头实施。
同时,为加强对各县(市、区)工作的督促指导,成立三个专项行动督导组:
第一督导组
组 长:陈学银(地区公安局副局长)
副组长:周清峰(地区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成 员:地区工商局工作人员一名
左 炜(地区公安消防支队建审科科长)
(负责毕节、大方、百里杜鹃管委会专项行动督导工作)
第二督导组
组 长:孙 杰(地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副组长:罗邦选(地区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副处长)
成 员:地区文化局工作人员一名
李振军(地区公安消防支队法规科科长)
(负责黔西、金沙、织金专项行动督导工作)
第三督导组
组 长:章剑平(地区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罗关中(地区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
成 员:地区旅游局工作人员一名
殷 杰(地区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参谋)
(负责纳雍、威宁、赫章专项行动督导工作)
三、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治理范围、内容和措施
(一)排查治理范围
1、人员密集场所:
(1)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2)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
(3)客运车站、码头的候车室(楼)、候船室(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