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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陈学银(地区公安局副局长)

  张春阳(地区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 员:杨晓铁(地区工商局局长)

  戴淑金(地区旅游局局长)

  石正友(地区民政局副局长)

  张 春(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章剑平(地区教育局副局长)

  刘朝峰(地区农委副主任)

  陈万前(地区文化体育局纪检组长)

  徐永忠(地区卫生局纪检组长)

  孙 杰(地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地区公安消防支队,具体负责专项行动日常事务,张春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地专项行动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牵头实施。

  同时,为加强对各县(市、区)工作的督促指导,成立三个专项行动督导组:

  第一督导组

  组 长:陈学银(地区公安局副局长)

  副组长:周清峰(地区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成 员:地区工商局工作人员一名

  左 炜(地区公安消防支队建审科科长)

  (负责毕节、大方、百里杜鹃管委会专项行动督导工作)

  第二督导组

  组 长:孙 杰(地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副组长:罗邦选(地区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副处长)

  成 员:地区文化局工作人员一名

  李振军(地区公安消防支队法规科科长)

  (负责黔西、金沙、织金专项行动督导工作)

  第三督导组

  组 长:章剑平(地区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罗关中(地区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

  成 员:地区旅游局工作人员一名

  殷 杰(地区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参谋)

  (负责纳雍、威宁、赫章专项行动督导工作)

  三、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治理范围、内容和措施

  (一)排查治理范围

  1、人员密集场所:

  (1)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2)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

  (3)客运车站、码头的候车室(楼)、候船室(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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