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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2010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五、2010年减排措施方案

  (一)工程治理减排方案

  1、督促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及配套管网的建设进度,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根据省环保厅在《毕节地区200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完成情况的函》中对毕节地区提出的2010年重点项目的措施和建议,要求毕节市加快污水管网建设力度,力争在2010年6月底前污水量达到供水量的80%,并确保进水COD浓度超过150mg/L;新建的大方、黔西、金沙、织金、纳雍、威宁、赫章7县污水处理厂要尽快攻克试运行中出现的技术、管理、在线监测等问题,尽快实现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同时,要下大力确保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到2010年6月底前达到65%,同时确保投运的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浓度差达到150mg/L以上。

  2、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根据行署《毕节地区水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毕署通〔2010〕8号),加大对全区煤矿废水和生活污水、屠宰行业废水、酿酒行业废水污染整治工作,督促企业按照治理时限和要求,加快治理设施建设进度,进一步削减工业COD排放量。

  (二)结构调整减排方案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按照国家及省淘汰落后产能计划要求,采取各项措施,按期关停淘汰落后产能企业,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审批,对已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巩固已取得的成果,防止已淘汰的落后产能死灰复燃。

  (三)加强监督管理减排方案

  1、强化已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环境监管,确保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装置与环保部门正常联网,加强污水处理厂处理监测工作的实施,有效核定实际污水处理量。

  2、加强各火电厂脱硫设施和烟气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监管,严禁开启烟道旁路运行和严禁脱硫设施无故停运。

  3、加强对其他工业污染源的环境监管,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率,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防止被扣罚监测监察系数。

  (四)综合辅助方案

  2010全区将继续加快城市能源改造和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加快取缔小吨位锅炉和城市、城镇经营性燃煤炉灶,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不断提高城镇使用清洁能源的比例,降低城镇居民的煤炭消耗量。加强对农村能源利用的改造,加大沼气池建设力度,新建5万口沼气池,减少薪材、煤炭的用量。

  六、2010年减排项目及预计削减量

  (一)工程治理项目

  1、COD

  工程减排项目29个,预计2010年工程治理可以实现COD减排量为1655.62吨。

  2010年,毕节市通过完善配套管网建设,预计比2009年新增污水处理量0.48万吨/日,新增COD减排量为106.96吨(见附表1)。新增7家污水处理厂,按60%处理负荷率、进出口水质浓度差150mg/l、按预计运行有效月计算,预计大方县污水处理厂新增COD减排量为138.6吨,黔西县污水处理厂新增COD减排量为198吨,金沙县污水处理厂新增COD减排量为198吨,织金县污水处理厂新增COD减排量为178.2吨,纳雍县污水处理厂新增COD减排量为103.95吨,威宁县污水处理厂新增COD减排量为198吨,赫章县污水处理厂新增COD减排量为99吨,共计新增COD减排量为1113.75吨(见附表2)。

  通过重点推进煤炭采选等行业的工业废水治理,预计2010年可新增COD减排量为134.94吨(见附表3)。

  2009年毕节市污水处理厂新增管网、工业COD治理项目投运在2010年接转COD减排量分别为295.57吨、4.4吨(见附表4、附表5)。

  2、SO2

  工程减排项目4个,预计2010年工程治理可以实现SO2减排总量为61851.7吨。

  2010年通过对赫章县聚诚锌业有限公司铅厂的废气治理,预计新增非电SO2减排量为21.23吨(见附表16)。

  2009年黔北发电总厂和纳雍发电总厂新建脱硫设施、毕节顺泰烟叶有限责任公司清洁能源替代在2010年接转SO2减排量分别为61796.17吨、34.3吨(见附表5、附表6)。

  (二)结构调整项目

  2010年全区将加快调整优化工业结构,各县市将关停一批水泥、炼铁等落后生产力,预计2010年关停淘汰落后生产力可新增COD减排量12吨,新增SO2减排量67.18吨,具体项目分别(见附表7)。

  七、各县(市、区)新增量分解

  根据以上全区新增量的测算,结合各县(市、区)2010年GDP、人口增长、耗煤量等指标的预计,进行各县(市、区)新增量分解。(见附表8、9)

  八、毕节地区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可达性分析

  2010年是“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最后一年,根据毕节行署与省政府签定的目标责任书,到2010年底,我区COD排放总量控制在2.46万吨,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9.6%;SO2排放总量控制在16.74万吨,其中除火电行业外的其他来源SO2排放总量不超过4.31万吨,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11%;火电行业SO2排放量不超过12.43万吨。

  (一)COD总量减排分析

  2010年,通过实施工程治理和结构调减排措施,预计可形成COD减排量1667.62吨。预计2010年全区COD新增排放量963吨,2009年我区COD排放总量为2.89万吨,预计2010年全区COD排放总量为28204.37吨。

  以上是考虑了扣除6个低COD排放行业的贡献预测的新增量,按照2010年省政府下达的计划项目测算的削减量,要完成我区COD不能完成“十一五”排放总量目标难度大,困难多。同时,2010年GDP和人口增长率能否不超过预计数,工程项目治理和结构调整项目能否得到国家认定,具有最大减排潜力的新建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水质、水量能否达到计划要求,都是影响新增削减量的因素。针对以上因素,全区在大力完成计划项目的同时,还必须加大以下工作力度:一是必须继续完善毕节市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收集管网的配套建设和确保毕节市污水处理厂设施正常运行;二是确保新建的大方、黔西、金沙、织金、纳雍、威宁、赫章七县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加强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三是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实现雨污分流,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水量;四是督促各县(市)屠宰场、酿酒行业尽快完成废水治理,最大限度地挖掘减排潜力。

  (二)SO2总量减排分析

  2010年,通过工程治理措施减排,预计可形成SO2减排量61918.88吨,其中火电SO2减排量61796.17吨,非火电SO2减排量122.71吨。预计2010年全区SO2新增排放量火电54248.34吨(不包括毕节热电厂),非火电2803.27吨(包括毕节热电厂),2009年全区SO2排放总量为164716.5吨,其中火电115007.65吨(不包括毕节热电厂),非火电49708.89(包括毕节热电厂),预计2010年SO2排放总量为159848.56吨,其中火电SO2排放量107459.82吨,非火电SO2排放量52388.74吨,与“十一五”SO2排放总量目标为16.47万吨相比,降低4.51%,能够完成“十一五”总量控制目标。

  以上是按照核算细则方法对2010年SO2排放分析,我区能够完成总量目标。但根据历年省对我区SO2减排项目核算情况看,在非电工业企业的脱硫工程和结构调整项目的减排量认定上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因此,我区完成SO2减排应重点考虑火电机组脱硫设施运行上。

  九、减排保障措施

  (一)落实减排目标和责任。

  2010年,根据地区行署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的《毕节地区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督促各县(市、区)及重点企业切实落实减排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县市及相关企业,确保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各县(市、区)要继续加强对减排工作的贯彻实施,加快工程项目治理建设,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已建工程治理设施的监管,结合本辖区减排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削减实施计划;落实污水收费有关政策,项目治理资金,严格执法监督,确保治理工程按期保质完成,已建治理设施稳定连续运行;要强化对减排目标和责任的考核,将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继续深化“三大体系”建设。

  认真落实好主要污染物总量“三大体系”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的建设,将减排量与工程措施、结构调整和管理手段挂钩,将监督性监测、自动监测与减排数据核算挂钩,将减排目标完成情况与地方政府政绩挂钩,建立和完善减排工作的现场核查、季度调度、数据直报、计划备案、信息审核、统计、监测、考核等制度;加强对污染减排工作的评价考核和监督检查,建立项目组织、效益考核责任制度,将污染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三)加大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监管力度。

  切实加强燃煤发电机组的日常监管和巡查力度,确保已建成脱硫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脱硫设施投运率达到95%以上;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步伐,努力完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实行信息跟踪,准确撑握运行情况,确保按期达到污水处理水质和水量要求;继续对煤化工、煤碳开采、牲畜屠宰、酿造等行业中水污染严重企业下达限期治理任务,限期实现排污达标、循环用水,并加强对企业的督促检查,对违法排污企业要严格进行查处,要求限期改整。

  (四)切实落实污水处理收费问题。

  各县(市)要抓紧落实污水处理收费,及时拨付,确保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五)加大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力度。

  要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加快技术进步为根本,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产或关闭,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依法停止供电。坚决防止以招商引资、产业转移等形式新增落后生产能力。切实加强督察,严防已关停取缔项目反弹和转移,做到不论在什么地方,只要是在毕节地区境内,发现反弹和转移的,必须坚决取缔。

  (六)严把新建项目审批关。

  切实加强新扩改建项目环境管理,坚决纠正“只建设不评价”、“先建设后评价”、“边建设边评价”和不执行“三同时”规定等违法行为,严格控制总量控制指标,将排污总量控制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重要依据,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总量控制要求,严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三同时”验收关,把新建项目环保审批与总量控制结合起来,新上项目在环评审批时必须要有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指标,并说明来源,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

  附表1:
  2010年毕节市污水处理厂新增管网项目

序号

县(市、区)

污水处理工程名称

治理措施时间(年/月/日)

具体措施

设计处理能力(万吨/日)

2009年实际处理水量(万吨/日)

2010年预计处理水量(万吨/日)

1

毕节市

毕节市污水处理厂

20100830

新增污水管网

8

4.12

4.8



  附表2:
  2010年新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序号

县(市、区)

污水处理

工程名称

试运行时间(年/月/日)

建设规模(万M3/日)

预计处理量(万M3/日)

有效减排月数

污水处理

工艺

设计COD进水浓度(mg/l)

设计COD出水浓度(mg/l)

1

毕节市

大方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20100401

0.7

0.42

8

一体化氧化沟

210

60

2

黔西县

黔西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20100401

1

0.6

8

一体化氧化沟

210

60

3

金沙县

金沙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20100401

1

0.6

8

一体化氧化沟

210

60

4

织金县

织金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20100601

1.2

0.72

6

一体化氧化沟

210

60

5

纳雍县

纳雍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20100601

0.7

0.42

6

一体化氧化沟

210

60

6

威宁县

威宁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20100401

1

0.6

8

一体化氧化沟

210

60

7

赫章县

赫章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20100701

5

0.3

5

改良SBR

210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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