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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一)根据地委、行署领导同志指示和工作需要,以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建议,由联席会议召集人提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市场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时可及时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单位,同时抄报行署。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地区物价局:负责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价格监测、预警、调控和监管,开展市场价格监督检查,提出价格临时性补贴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地委宣传部:负责查处和纠正散布虚假涨价消息、恶意炒作价格和不实新闻报道,组织媒体报道国家、省和行署确定的价格调控监管措施,引导媒体正确报道价格形势。

  地区教育局:负责落实对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生食堂补贴资金发放,保证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

  地区工业能源委:负责保障电煤、电力供应和化肥生产。

  地区民政局:负责对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发放,建立和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地区财政局:负责落实价格临时补贴资金和蔬菜种植财政资金投入。

  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建立和落实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和最低工资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逐步提高标准。

  地区交通运输局、公路局:负责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保障物资运输。

  地区农委:负责保障粮食和蔬菜生产。

  地区商务局:负责农副产品流通环节监管,猪肉和蔬菜储备,成品油供应。

  地区粮食局:负责落实粮油收购、储备和投放,严格粮食收购资格审核。

  地区工商局:负责规范农产品市场交易秩序。

  地区供销社:负责落实化肥淡季储备,保障农资供应。

  国家统计局毕节调查队:负责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价格指数测算。

  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联席会议,切实履行本部门职责,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切实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附件:
毕节地区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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