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乌昌财政局及各地、州、市财政局:

  为了明确自治区政府采购专家库评审专家的遴选标准,统一评审专家的申报、审核程序和报名方式,实现自治区政府采购专家库评审专家资源在全疆范围内共享, 2009年5月,自治区财政厅印发了《关于重新征集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新财购[2009]21号),对广泛征集自治区政府采购专家库评审专家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但由于从2009年下半年起,我区实行网络管制,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工作受到了较大影响。目前我区互联网已全面开通。为使各地州(市)的专家征集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抓紧抓好评审专家征集工作

  自治区政府采购专家库由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统一建立,实行“统一条件,分级管理,资源共享,随机选取、管用分离”的原则,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是自治区和各地州(市)财政部门共同的职责。各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评审专家、特别是本地州(市)评审专家的数量和质量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直接影响,把评审专家征集工作做为当前的重点工作之一,安排专人,集中1-2个月时间内抓紧抓好,要明确职责,共同努力,抓好落实。

  二、做好宣传,扩大专家征集的覆盖面

  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关于重新征集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新财购[2009]21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征集工作,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采取不同方式,深入部门(单位)进行宣传,及时将专家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审核程序、报名方式及报名和递交申请材料的网址(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宣传到位,使本地区范围内各行业的相关专家尽可能多的进入到自治区政府采购专家的行列,并将已经征集到的所在地专家信息尽快录入政府采购专家库系统。

  三、互通信息,确保征集工作全面完成

  各级财政部门在做好征集工作的安排部署、全面开展征集工作的同时,要加强上下联动,互通征集情况,确保征集工作在9月底前保质保量全面完成。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将对各地州(市)的征集工作在网上进行跟踪和评价。各地州(市)也要及时向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反馈征集工作开展情况,并对评审专家征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