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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2. 对不同的管理体系认证应分别申请,每个项目只允许申请一种管理体系认证。支持额度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万元。
  (三)各类产品认证项目
  1.各类产品认证应视产品进口国的有关法律、合同或机构对认证证明文件的要求、以及对证明文件发出机构的要求进行,不包括国家规定必须进行的强制性认证。从事产品认证的机构应经中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可通过www.cnab.org.cn进行查询)进行认证。各类产品认证只对认证过程中发生的认证费用或产品检验检测费予以适当支持。
  2. 对不同的产品认证应分别申请,每个项目只允许申请一种产品认证。软件生产能力成熟度模型(CMM)认证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其他产品认证最高不超过3万元。
  (四)境外专利申请项目
  1.专利申请项目是指中小企业通过巴黎公约或PCT专利合作条约成员国提出的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对所发生的申请费予以支持。
  2. 对不同的专利申请应分别申请,每个项目只允许申请一种专利申请。每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五)国际市场宣传推介项目
  1. 重点支持自治区地方产品生产型企业为出口自产产品在境外进行宣传推介活动,鼓励贸易企业作为经销商或代理商在境外进行产品宣传活动。
  2. 宣传材料和宣传视频应按不同项目分别申报,宣传材料和宣传视频至少具有一种外国文字或语言,制作的宣传材料不少于2000份,宣传视频不少于5分钟。
  2.每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3万元。
  (六)电子商务项目
  1.电子商务项目包括创建企业网站、开发企业电子信息管理系统以及企业在互联网进行的网络营销活动。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是指开发从外贸业务单证管理、客户供应商管理、产品管理等外贸业务流程一体化的信息化管理项目。企业网络营销活动是指企业在国内、国际有影响的互联网网站进行广告宣传、商品营销等活动。
  2.为企业提供电子商务活动的服务商,应是依法注册、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并通过了ISO、CMMI等相关资质认证。
  3.创建企业网站、开发企业电子信息管理系统仅支持一次性的建设开发费用,不支持后期维护、改版、升级等费用。每个企业仅支持一次创建企业网站和信息管理系统项目,每年只支持一个网络营销活动项目。
  4.支持额度:创建中小企业网站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开发企业电子信息管理系统项目最高不超过20万元,企业网络营销活动最高不超过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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