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预算处关于做好2010年财政供给单位人员信息数据更新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预算处关于做好2010年财政供给单位人员信息数据更新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各委、办、厅、局,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财政供给单位人员信息系统自建立以来,经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填报口径日趋完善,应用范围不断扩大,在推进财政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和有效,现就做好2010年数据更新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信息数据更新

  1、2010年财政供给单位人员信息数据填报口径与上年保持一致,自治区本级各级预算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根据2010年本单位单位信息和人员信息变化情况,认真做好数据更新工作。特别是对2009年可疑数据,要认真核实,并在更新2010年数据时进行修正。

  2、为做好2010年财政供给单位人员信息数据更新工作,我们已将2010年财政供给单位人员信息与2011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管理系统基础资料中的人员数据进行了同步,请各一级预算单位到主管业务处室专管员处拷贝下发的电子数据,并在此基础上,根据本单位截止2010年12月末人员情况进行信息数据更新。

  3、各级预算单位在对人员信息数据进行更新的同时,请对单位基本信息表和单位基本数字表中的各项数据同时进行核对更新。特别是对单位基本信息表中的单位性质、经费供给方式、单位类别和人员支出分类等项,以及基本数字表中的人员编制和全年收支情况等数据认真核对填列。

  4、从2010年开始,财政供给单位人员信息数据将和部门预算编制相衔接,并作为部门预算编制和财政统计分析的重要参考依据,请各一级预算单位以2011年部门预算系统中的单位信息为依据,对财政供给单位人员信息系统中的单位进行整理、归并、删除和变更操作,确保两系统单位结构保持一致,相关信息数据口径统一。

  二、信息数据审核

  为确保2010年财政供给单位人员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请各级预算单位认真负责,加强数据审核。对单位基本信息表中的人员支出分类,请与本单位预算指标基本支出使用的功能科目保持一致;对单位基本数字表中的人员编制情况等信息请与201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中的F06、F07表中相关数据保持一致;对单位基本数字表中的收支数据请与部门决算报表中相关数据保持一致;对人员信息表中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人数请与201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中的F06、F07表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开支人数相关数据保持一致,对201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中的F06、F07表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开支人数中的“其他人员”人数按在职人员填列;对人员信息表中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资情况请与2010年12月工资表中数据保持一致。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