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粮食局)关于开展认定2009年度公务拍卖企业工作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粮食局)关于开展认定2009年度公务拍卖企业工作的通知


各拍卖企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九条规定和《自治区公物拍卖企业经营资格确定办法》,我局将开展认定2009年度公务拍卖企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原则:按照“自愿申请、实力较强、经营规范,信誉较好,适度扶持”的原则。
  二、提交材料:1.申请报告;2.拍卖师证书复印件;3.近两年公司获得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