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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府办〔2011〕5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于2011年1月28日经五届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三亚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推进我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从2010年起,在市政府举办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推行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以优化卫生人才结构,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为核心,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重点,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健全人员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提高人员素质,切实加强我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科学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合理核定人员编制
  按照《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标准的通知》(琼编发〔2010〕70号)和《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关于印发<海南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琼编〔2008〕124)号)等有关规定核定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同时要在核定的总编制内预留10%用于人才引进。为了合理分配和使用编制,根据全市各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分布和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实际,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由市卫生局具体分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财政部门备案核拨人员经费。
  (二)科学设置岗位
  根据所核定的人员编制,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岗位类别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三类岗位。各类岗位的人员比例和人员结构严格按编制部门的规定执行。
  (三)组织人员竞聘
  各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按干部选拔任用管理仅限和任命程序任命,实行任期制(三年)和任期目标责任制管理。其他人员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聘用条件,通过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的方式择优聘用。程序如下:
  1、明确竞聘对象。各医疗卫生单位在市编办备案的正式人员均可参加竞聘。
  2、确定竞聘人员。对于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首先由本人填写竞聘人员申请表,经单位审查后上报市卫生局,市卫生局按规定对各单位上报的竞聘人员进行逐一甄别、初审后,报市人社、编制部门审核确认。对停薪留职的在编人员,各单位必须提前书面通知并按有关法律规定送达本人,本人应自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回单位参加竞聘;逾期不归者,单位与其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按事业单位人员辞退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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