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加快多元化办医。在制定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要给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留有合理空间,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公立医院改制,促进公立医院合理布局,尽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按照城乡一体化,政策平等化、类别多样化、管理规范化的工作原则,发展一批有规模、有特色、有质量的民营医疗机构,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服务需求。
(二)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1、强化公立医院规划管理。市政府及职能部门严格按省、市区域卫生规划规定,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提高全行业管理的权威与效能。
2、成立市公立医院工作委员会。按照协调、统一、高效的要求,成立市公立医院工作委员会,履行政府办医和监管职能,以出资人身份负责市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的资产投入、大型基本建设投资、大型医疗设备购置等重大事项决策和运营过程监管,为公立医院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提供保障条件。市公立医院工作委员会由市长任主任,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卫生、发改、纪检、编办、财政、人社、国土、规划、物价、社保、审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市公立医院工作委员会决策的执行和日常事务工作。
3、建立院长法人治理结构。取消医疗机构行政级别,推行职员制,公立医院原有领导干部的行政级别和工资标准实行档案管理。建立市公立医院工作委员会领导下的法人治理结构,院长由市公立医院工作委员会任命,并实行年薪制。
强化院长管理职能,按维护公益性的要求,正确行使职权,确保医院严格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和标准,承担社会责任。院长拥有医院的经营管理和人事管理权限,通过民主程序按规定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确定薪酬分配办法、决定非资产性的经费支出。
实行公立医院班子任期制(任期三年)和任期目标责任制管理。加强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和审评。每年向市公立医院工作委员会报告本年度医院运营情况并提交下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回答相关咨询,并接受年度审计。
4、建立财务集中核算和绩效审评制度。市卫生局医疗卫生单位会计核算站对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加强财务收支监管。市公立医院工作委员会每年对公立医院资产管理、财务收支分配、发展建设、医药价格、医疗质量、公共卫生等公共服务职能管理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审评。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财务审计和院长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5、加强监督管理。加强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医院党组织的监督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与监督作用。落实院务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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