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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商务局关于开展乌鲁木齐市2009年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商务局关于开展乌鲁木齐市2009年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乌鲁木齐县经济和发展改革委员会、各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委员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发展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局,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
  为纪念第38个“6·5”世界环境日和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实施一周年,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增强群众关心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积极性,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09年纪念“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为确保本次活动有序进行,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各区(县)经发委、各重点商贸企业要把此项活动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围绕今年“6·5”世界环境日主题,以宣传新的环境理念为重点,结合国家“限塑令”的相关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在各大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广泛宣传环保科普知识,倡导商户、市民减少使用塑料袋,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大检查力度。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对违规生产、销售塑料袋行为的检查工作。2009年5月29-30日,工商、商务、执法、环保等相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违规生产、销售塑料袋行为进行检查,我局也将组织人员开展专项检查。请各区(县)经发委和各重点商贸企业积极配合,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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