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 长:周亚明(市委宣传部副调研员)
副组长:苏才忠(市档案局局长)
组 员:从市文明办、市档案局、市安全监管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委、市新农办、市法制办抽调。
主要负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资料的建档工作。
5.综合组
组 长:莫英俊(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社科联党组书记)
副组长:黄惠明(市接待办公室副主任)
组 员:从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接待办、市财政局、市社科联抽调
主要负责创建工作期间的会议、办文、计划和经费以及接待等其他工作。
四、实施步骤和工作重点
我市开展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分五个步骤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2月23日至3月10日)
1.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
2.各责任单位进行动员并组织学习《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
3.各责任单位根据全市的总体工作方案制定各自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具体实施方案于2011年3月10日前报送市文明办(联系电话:88279940;传真:88262905;邮箱:sanyawmb@163.com);
4.开展自查自评,对照《三亚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分配表》,进行全面自查自测,找出不足,研究对策,制定措施,及时整改;
5.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集中宣传活动。三亚晨报社、三亚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在动员会后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形成户户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开展自查和整改阶段(2011年3月11日至30日)
1.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及河东区、河西区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深入开展自查,对存在差距和不足的项目分析存在的原因;
2.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对薄弱环节进行重点专项整治。
第三阶段:重点推进、全面提高阶段(2011年4月1日至7月)
1.各责任单位根据总体方案分配的任务指标,组织开展声势浩大、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
2.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对各责任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查遗补漏;
3.做好迎接省测评组检查测评工作;
4.撰写申报全国文明城市报告及所需材料,并做好相关申报工作,正式向中央文明委提出申报;
5.邀请省文明办领导、中央和省创建专家调研指导,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创建力度,查漏补缺,集中攻坚,重点突破。
第四阶段: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检查测评阶段(2011年8月至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