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亚市委、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发〔2011〕2号)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区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三亚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1年2月22日
三亚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进我市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整体文明程度,改善国际旅游岛建设的人文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2011年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评选。按照全国文明城市评选标准,结合三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国际旅游岛建设为契机,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建立健全文明城市创建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促进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协调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三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工作目标
巩固“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创建成果,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确定的标准和要求,全力推进和提升各项创建工作,力争2011年获得“全国文明城市”光荣称号。
三、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三亚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统筹协调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总 指 挥:姜斯宪 (省政府副省长、三亚市委书记)
副总指挥:王 勇 (市委副书记、市长)
孙 苏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白 宇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容丽萍 (市政府副市长)
方中里 (市政协副主席)
成 员:以各部门、各单位和河东区、河西区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指挥部下设七个专项工作小组和指挥部办公室。
(一)专项工作小组
1.政务环境小组
组 长:马业仲(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从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监察局)、市直机关工委抽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