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蔬菜流通网络建设保障市场供应的意见


  (八)鼓励大专院校、驻陕部队、大型厂矿企业等集体伙食单位建立蔬菜直采基地。大专院校、驻陕部队、大型厂矿企业等集体伙食单位要与蔬菜产区加强联系与信息交流,按照需求逐步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实现蔬菜订单式生产,减少流通环节,降低采购成本。

  (九)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蔬菜销售环节畅通无阻。各市(区)要积极帮助相关企业联系并落实社区销售点的建设,为企业在社区销售蔬菜提供场地便利,有条件的社区可帮助企业联系专门的蔬菜销售店铺,商务、交通、公安交管、环卫、城管、物价、工商、税务、农业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为企业在社区销售蔬菜提供便利、安全、有序的经营环境。

  商务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做好蔬菜流通网络建设工作,为各类蔬菜流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社区之间搭建合作沟通桥梁。交通部门要免收进社区销售蔬菜车辆过路过桥费用。公安交管部门要为生鲜农产品配送车辆进城和进社区销售蔬菜的车辆提供各种通行、停靠的便利。环卫部门要确保社区蔬菜销售后的环境清洁。城管部门要为社区蔬菜摊位设置提供便利。物价部门要加大对蔬菜价格的检查和监测,依法查处价格违规行为。工商部门要积极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社区市场和社区蔬菜专卖店办理营业执照。农业部门要加大对进社区销售蔬菜农残的检验检测力度和蔬菜追溯体系建设,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的蔬菜。

  (十)落实财政资金,促进蔬菜流通网络建设。各市(区)要落实促进蔬菜流通网络建设的专项资金,对促进蔬菜进社区和社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等公益性项目给予专项财政补贴,要通过财政资金引导企业参与蔬菜零售网络建设,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资社区蔬菜零售网络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各市(区)要建立由商务、财政、物价、工商、税务、交通、农业、公安、城管、环卫等部门参加的蔬菜流通网络建设和蔬菜进社区销售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和解决本市蔬菜流通网络建设工作和社区菜市场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深入社区与企业,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深入社区和有关企业,帮助社区和有关企业解决蔬菜进社区及社区菜市场建设中存在问题,摸清根源,积极协调解决,切实把这项利民惠农的事办好办实。

  (三)制定加强蔬菜流通网络建设,促进蔬菜进社区销售的实施方案。各市(区)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市(区)加强蔬菜流通网络建设,促进蔬菜进社区销售的实施方案,使这项改善民生工程尽快落到实处。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