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信息交流,引导蔬菜生产。各级农业部门和商务部门要加强生产与流通环节的市场信息交流,多层次组织产销对接活动,引导菜农和农村专业合作社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组织蔬菜专业合作社提高蔬菜生产标准化,提高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能力,确保蔬菜不间断供应。不断优化和重组蔬菜专业合作社组织,增加蔬菜种植品种和数量,满足市场需求。
(三)强化蔬菜等生鲜农产品配送体系建设。各市(区)要把生鲜农产品配送体系建设作为降低流通成本,稳定蔬菜等生鲜农产品价格的一项长期工作抓紧抓好。按照蔬菜、水果、肉制品、水产品等不同农产品的流通特点,建立完善的生鲜农产品第三方配送体系,面向酒店、机关、大专院校和部队等集体伙食单位和连锁菜店实行规模化配送,降低流通过程中的损耗和费用成本。
(四)加强社区蔬菜零售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各市(区)要进一步优化市场布局,加强规划管理,通过公建配套、产权回购、投资入股、场地回租等方式,新建和改造一批公益性菜市场,加强市场用途管制,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菜市场规模和基础设施水平要从实际出发,适当前瞻,满足适用、卫生、安全、环保等要求。
(五)多渠道开拓蔬菜零售市场。发展车载直销连锁经营等新型流通方式。各大中城市要选择2至3户有实力的流通企业组织开展车载直销经营的试点。要与周边鲜活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合作,在社区开办直供直销连锁菜店和生鲜超市,实行开架购物、集中收款结算,提高价格控制能力。要科学规划选点,稳步增加社区菜店数量和覆盖区域,鼓励在社区放置直投菜柜,引导流通企业、批发市场开通流动售菜车。支持建设城市蔬菜低温配送中心,保障社区菜店配送能力。发挥农产品批发市场货源和配送等优势,鼓励其在社区开办连锁菜店。
(六)大力培育周末蔬菜直销市场。鼓励各地采取售货车、棚等多种形式,组织城郊农民进入社区直接销售自产蔬菜,通过价格优势激励其他流通主体改革经营模式,减少中间环节和降低价格。鼓励社区与郊区蔬菜合作社直接对接,进入社区进行销售。各级政府和社区要加强市场秩序管理,做好场地选择、车辆进城、食品安全、垃圾处理等相关工作。
(七)规范发展早、晚市。鼓励城市利用社区广场、支线道路、闲置场地等场所设立早、晚市,扶持郊区农民进城销售自产农产品。重点加强市场食品卫生、交易秩序、交通疏导和垃圾处理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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