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粮食局)关于做好春节市场供应和安全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
根据市委、市政府紧急会议精神,为确保2010年春节市场供应和安全稳定,让全市各族群众欢度传统佳节,现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积极组织货源,确保商品供应充足
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要积极做好货源组织和供应工作,适当增加库存,尤其要确保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脱销。节日前夕,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要在正常营业时间的基础上,适当延长营业时间(2小时),进一步满足居民消费需求,扩大消费。
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要做好春节市场供应方案和应急预案。如果发生生活必需品价格异常波动或群众抢购等异常事件,要快速反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并要在异常情况发生2小时内上报我局。
二、加大安全管理力度,确保企业经营安全
各商贸流通企业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一把手负责制,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切实做到以人防为基础,技防相配合,严格防范,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坚决防止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案件的发生。
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要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继续严格执行开包检查制度,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楼层和重点地段的安全监控,切实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
三、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配合当地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安全、交通疏导、消防等工作,确保春节期间不出问题,积极构建和谐安定的节日氛围和消费环境。
四、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净化消费品市场
各商场、超市、批发市场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严把食品进货质量关,对不符合食品卫生质量标准的商品,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净化节假日市场,确保消费市场的安全。
五、积极营造良好的购物环境
各商贸流通企业要认真搞好经营场所内外的环境卫生,做到店内窗明几净、商品陈列整齐、美观、新颖,通过美化环境、美化店容店貌,营造节日气氛,以优美的环境、优良的秩序和优质的服务,为各族群众创造良好的购物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