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粮食局)关于2010年度调整我市重点外贸联系企业的通知
乌鲁木齐县、各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委员会,经济技术开发区贸易发展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局,各重点外贸联系企业:
2009年,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我市外贸行业进出口出现深度下滑。鉴于这种情况,为实现我市外贸的持续增长,我局积极实施了重点联系企业制度和旬报制度,对于企业进行一对一的帮助、指导,随时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并有针对性的进行资金扶持、政策引导等工作。该制度实施以来,取得了积极的成果,各区(县)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基础得到巩固,重点联系企业的规模和实力不断增强,为我市外经贸持续协调发展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为市政府及时、快速掌握我市外贸运行情况并出台相应政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2010年,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外向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全年进出口增长12%的目标,我局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了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并根据重点联系企业标准确定了28家2010年重点联系企业,现将调整重点联系企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区(县)经发委、经济区贸易发展局、高新区产业发展局做好对本辖区重点联系企业的各项服务工作。各重点外贸联系企业要保持与我局和本区(县)商务主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确保顺利完成我市2010年外贸进出口目标任务。
附件:1.乌鲁木齐市重点外贸企业联系制度
2.2010年度乌鲁木齐市重点外贸联系企业名单(略)
二〇一〇年二月一日
附件1
乌鲁木齐市重点外贸企业联系制度
第一条 围绕把乌鲁木齐建成全疆最大的制造业中心和我国西部重要的国际商贸中心的战略目标,为加快我市现代化国际商贸中心和面向中亚的商品中转集散基地以及仓储配送物流中心和出口商品加工基地建设,进一步优化出口商品结构,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继续扩大新疆地产品、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努力开拓进口市场,进一步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各项扶持外经贸发展的政策,有效实施行业指导、协调和服务,集中力量扶优扶强,大量吸引外商投资,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充分发挥外经贸重点联系企业(以下简称重点联系企业)对外向型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特制定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