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我市2011年下半年建设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宁建宣字[2011]988号)
各有关单位:
为不断提高建设行业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省住建厅《关于2011年下半年全省建设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苏建函教(2011)654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1年下半年建设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
我市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和考场安排落实工作由市住建委负责。
二、报名时间及条件
(一)报名方式、时间
本次统一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www.jscin.gov.cn)考试培训、人事教育栏目或“江苏建筑业网”(http://www.jscons.gov.cn)教育培训栏目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步骤详见附件)。考生报名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至10月8日17:00时止。市住建委于10月10日17:00前(过时将不再受理)进行现场审核和确认。外地考生(含交通、水利、电力等单位)可就近在本市报名。
(二)报名条件
凡年满18周岁,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自愿报名参加培训和考试。
1、具有与本岗位相关的建设类中专以上学历(含2012年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应届毕业生);
2、具有非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一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3、具有非相关专业中专学历或高中学历,三年以上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4、具有五年以上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的其他人员。
(三)报名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考生需向现场审核点提供下列材料:
1、报名申请表(网上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习证明)
4、工作经历证明。
现场审核要认真核对有关证件、证书和上传照片,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报名信息无误。
(四)报名审核点
本次考试设两个报名审核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