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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南京市工程勘察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南京市工程勘察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
(宁建科字【2011】989号)


各工程勘察单位:

  为规范我市工程勘察市场秩序,保证工程勘察成果质量,维护工程勘察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勘察市场管理、质量管理和资质管理的要求,我市决定开展全市工程勘察市场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工程勘察单位(含外地驻宁单位)2009年9月至2011年9月期间在宁承接的工程勘察项目。

  二、检查内容

  1、工程勘察成果质量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2、企业市场行为状况(含执行行业自律公约情况,是否有出卖资质、挂靠、恶性压价等行为)。

  3、合同备案情况(是否按时备案、备案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等)。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

  1、自查阶段

  自查时间:2011年9月20日至10月14日。

  请各工程勘察单位按检查内容的三个方面认真进行自查,自查报告还需包含本企业满足资质分级标准的情况、近两年所承接项目的质量情况、单位的获奖情况、单位及个人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等。

  资料报送:各单位须于10月14日前将自查报告、《2011年南京市工程勘察市场专项检查申报表》2份及电子盘,报送到南京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玄武区双井巷7号108室 )。

  联系人:马腾 李德伟

  电话:83373836  84824146

  2、抽查阶段

  (1)市住建委组织相关专家分两组,对本市工程勘察项目进行现场质量及资料的抽查。

  (2)抽查时间-2011年10月20日至2011年11月10日。

  对各单位抽查的具体时间及项目另行通知。

  四、检查工作要求及检查结果的处理

  各工程勘察单位要按通知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要指派专人认真做好材料的填写上报工作,企业领导要对填写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各项材料、数据真实准确。同时做好迎查准备。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住建委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2011年南京市工程勘察市场专项检查自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表一
  单位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总工程师

 

学历

 

职称

 

工程勘察设计工龄

 

所学专业

 

执业资格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资质范围及

证书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注册资

(万元)

 

单位类型

 

从事工程勘察设计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人员总数:      人

其中:  

1、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人

2、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人

3、初级专业技术职称:     人

从事工程勘察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注册人员总数:     人

非注册人员总数: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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