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招标处关于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十佳企业”评选工作的通知
市属各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市住建委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类“十佳企业”等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提高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经研究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十佳企业”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本次评选范围是在南京市辖区内注册的招标代理企业。
二、 评选条件:
(一)企业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具备与招标代理资格、从事业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和完备的设施条件;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人事、档案管理规范,工作分工职责明确。
(二)专职人员齐备、素质优良。有与招标代理资格、经营范围和完成业务量相适应的专职技术人员,有社会保险清单和保险缴费凭证,并积极参加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机构组织的相关业务和继续教育培训;从业人员素质良好,熟悉工程建设及招标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能够正确理解和掌握工程招标投标的程序和方法;代理质量较高,所制作的招标文件符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未出现较大差错,2009年10月1日至2011年10月1日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事项备案一次性通过率总计达70%以上。
(三)遵守法规、诚实守信。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建设工程及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职业道德良好,诚实守信。没有受到相关部门处罚或通报批评,企业信用手册无核定不良记录和扣分。
(四)代理业绩突出。2009年10月1日以来,企业完成招标代理合同中标金额达五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申报资料要求:
申报市工程招标代理“十佳企业”的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南京市工程招标代理“十佳企业”评选申报表》(格式见附件一);
(二)企业近年来从事工程招标代理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
(三)代理机构信用手册复印件(含年度记录内容);
(四)《具有代表性的代理项目一览表》(格式见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