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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类“十佳企业”等评选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类“十佳企业”等评选工作的通知
(宁建建监字[2011]1165号)


各有关单位:

  2011年4月,我市在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建筑业大会”上被命名为“建筑强市”, 这是省政府及省建筑业主管部门对我市建筑业“十一五”期间成果的充分肯定和鼓励。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会议精神,推进我市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快转型升级步伐,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定于11月下旬召开“南京市建筑业发展推进会”,拟在会上表彰一批建筑类“十佳企业”、“十佳注册师”和“十佳建筑民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由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本次评选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委办公室、建筑市场监管(建筑业发展)处、城乡建设和发展研究室具体负责评审的衔接、汇总等日常工作,日常办公设在建筑市场监管处。委科研设计处、招投标处,市建管处、市政管理处、装饰办、园林工程管理处、造价处负责各类“十佳企业”、“十佳注册师”和“十佳建筑民工”的评选、组织、条件制定、申报评审、公示等程序性工作。

  二、评选范围和名额

  本次评选范围是在南京市辖区内注册的勘察设计企业、招标代理企业、房建企业、市政企业、装饰企业、园林企业、监理企业、造价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名额分配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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