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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届南京城建系统“青年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届南京城建系统“青年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宁委建宣字[2011]84号)


系统各有关单位、各区县住建局:

  近年来,南京城建系统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城建各项工作,在岗位上积极奉献、建功立业,涌现出许许多多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为进一步培养和选树具有时代特征和典型示范作用的优秀青年人才,努力营造弘扬先进、典型引路的良好氛围,经市委住建工委、市住建委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开展第二届南京城建系统“青年标兵”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大力开发城建系统青年人力资源,挖掘、选树和宣传一批在南京城建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通过表彰活动进一步激发团员青年投身城建事业的内在动力,激励全系统广大团员青年勤奋学习、开拓创新,为加快推进南京城建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评选条件

  申报候选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工作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是单位遵章守纪的表率。

  2、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人格魅力,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热心青年志愿者行动,能够成为广大团员青年的榜样。

  3、积极投身南京城建系统四个文明建设,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管理、服务窗口等一线岗位建功立业、成绩突出,是广大团员青年建功成才的典范。

  4、年龄在40周岁(197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5、在南京城建系统工作满3年以上。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选活动的领导,市委住建工委、市住建委成立“青年标兵”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雷   市委住建工委书记

  副组长:胡 宁   市人防办书记

  张丹宁   市环保局副局长

  刘红流   市住建委副巡视员

  孙银根   市规划局副巡视员

  孙德茂   市城市管理局副巡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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