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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争先创优评选活动的通知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争先创优评选活动的通知
(宁建物字〔2011〕1280号)


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市物业服务行业管理水平和整体形象,提高业主自治能力,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业主,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评选2011年度南京十大金牌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项目十大好管家和50名感动南京物业管理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此次评选活动旨在构建和谐物业管理,通过开展评选活动,评选出经营诚实守信、服务优质规范、综合实力强,在行业中具有良好形象并取得一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物业服务企业;评选出管理优秀规范、业主满意度高的物业服务项目;评选出促进小区和谐良好发展的街道社区物业管理人员、业主委员会主任、物业管理项目经理以及主要岗位管理人员。通过开展评选活动,树立物业行业的标杆典型,争取社会各界的认识、理解和支持,从而促进我市物业管理整体水平提高,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业主、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

  二、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评选工作的顺利开展,市住建委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潘文辉

  副组长:陆国和、丁昌华、胡俊成、王利生

  成 员:张萍、周烨、虞登章、金亮、于飞、冯文党、罗国标、徐成、张汛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事务,周烨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区县要相应成立工作班子,负责辖区的评优工作。

  三、评选项目和标准

  (一)项目一:十大金牌物业服务企业

  1、评选范围:在本市开展物业服务活动,具有三级以上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2、参选条件

  (1)在我市有5个以上在管的住宅项目,其中至少有2个以上项目获得并保持市优以上称号;

  (2)托管住宅项目的平均业主满意率在90%、平均物业费收缴率在90%以上;

  (3)能够认真按照要求开展并完成政府各类创建任务;

  (4)2010年至2011年内无违反法规行为、无因重大责任事故被投诉查实。

  3、入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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