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地区环保部门职责: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点选址及指导,参与无害化处理工作。
(11)地区质监部门职责:
加强畜禽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12)地区监察部门职责:
负责监督检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预防、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工作中职责履行情况,对违规违纪的单位和责任人员依纪追究责任;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3)地区广电部门职责:
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各新闻媒体必须依法作好对内、对外新闻报道工作,要根据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统一进行报道,对重大动物疫情报道要准确把握、实事求是,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防止产生负面影响。
其他部门和单位也要按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做好防治工作。
5 应急响应
发生疫情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启动各级应急预案处置。上级应急预案的启动在下级应急预案先行启动响应状态的基础上进行,上级应急预案启动后,下级应急预案继续处于启动状态。发生三级以上疫情时启动本预案;发生四级疫情时,启动县级口蹄疫应急预案。根据处置工作需要,上级应急指挥部可决定提高应急响应级别。
5.1 启动应急指挥系统
疫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向本级应急指挥部报告疫情情况,并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后,要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迅速组织应急处置队伍赶赴现场,并调配所需应急物资;如疫情无法得到控制,由本级应急指挥部向上一级应急指挥部请求扩大应急。
5.2 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后,立即组成现场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由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人员组成,一般设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专家技术组等工作组。
5.2.1 现场指挥部职责:组织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执行应急指挥部处置疫情的决策和指令,迅速了解和掌握疫情相关情况及已采取的先期处置情况,判定疫情发展趋势,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将现场的各种重要情况向地区应急指挥部报告,组织畜牧兽医、公安、交通、卫生、工商等部门人员实施应急救援,迅速控制疫情事态;做好现场处置的各项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5.2.2 现场指挥部任务:察看疫情现场;听取事发地应急指挥部情况报告;传达上级领导对疫情处置的批示、指示;研究制定疫情处置工作方案;按疫情处置工作方案发布命令,全面展开各项处置工作。在现场应急处置中,要在听取专家组意见的基础上,对疫情进行分析、评估,制定处置方案,确保处置工作科学、合理、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