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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下达“十二五”及2011年节能预安排目标计划的通知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下达“十二五”及2011年节能预安排目标计划的通知
(毕署通〔2011〕43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地直有关部门: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十二五”期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和消费结构持续升级,能源需求呈持续增长态势,受资源保障能力和环境容量制约以及全球性能源安全和应对气候变化影响,资源环境约束日趋强化,节能减排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任务十分艰巨。“十二五”时期,国家继续把节能目标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省初步分解给我区的“十二五”节能目标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5%。为确保省下达我区“十二五”节能目标的实现,参照省对各市(州、地)预安排的节能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实际,地区制定了《毕节地区“十二五”及2011年节能预安排目标计划》,现下达各县市(区)。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做好“十二五”节能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将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目标纳入本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分解落实到有关行业和重点企业,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目标责任,切实抓好落实。

  附件:毕节地区各县(市、区)及2011年节能预安排目标计划

  二〇一一年九月九日

  附件:毕节地区各县市(区)“十二五”及2011年节能预安排目标计划

 

县市(区)

“十二五”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

2011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

第一类

毕节市

16

3.43

大方县

16

3.43

黔西县

16

3.43

织金县

16

3.43

第二类

金沙县

15

3.20

纳雍县

15

3.20

第三类

威宁县

14

2.98

赫章县

14

2.98

百管委

14

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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