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毕署办通〔2011〕151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行署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当前,我区已进入森林防火期,正值冬种农忙时节,野外农事用火增多,特别是今年8月份以来,我区遭遇了历史上罕见的特大高温干旱天气,部分县市已不同程度发生了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工作形势严峻,任务艰巨。为认真贯彻落实2011年11月4日地委扩大会议和2011年第25次专员办公会议精神,切实抓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认真贯彻落实《毕节地区森林防火层级管理责任暂行规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紧紧围绕“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把防范工作做实、做细、做深、做透,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同时要认真总结以往森林防火工作经验和教训,查找薄弱环节,安排部署好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层层签订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一级抓一级,真正落实“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二、加强宣传教育,大力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
各地要针对林区群众、中小学生、社会不同阶层的特点,制订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采取行之有效的形式和手段,深入林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天然林保护工程区、国有林场等重点林区要设立森林防火警示标牌,公布举报和报警电话,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全力营造森林防火的浓厚氛围,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切实从源头上控制森林火灾
森林防火期,也是冬种春播农事用火的高峰期。各地要切实采取有效的措施,下大决心、大功夫,严格控制野外火源。各县(市、区)要加强督导,组织巡查,要深入田间、山头地块,坚决管好管住野外违规用火。对重点林区、旅游景点等容易发生森林火灾的重要部位,要全天候监控。对小孩、精神病人等重点人群,要落实监护人员,进行重点监控,防止其玩火引起的森林火灾。严禁在林区内或山边林缘一定范围内的一切违规野外用火,做到“见烟就查,违章就罚,着火就抓”。对于野外违规用火和违规炼山作业的,要严厉依法依规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