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毕署办通〔2011〕152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行署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毕节地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已经行署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毕节地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
为积极稳妥地开展我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0)号、卫生部等五部委《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卫医管发〔2010〕20号)、《贵州省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黔府办发〔2011〕6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地委、行署工作目标,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立医院运行效率,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工作思路。
按照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坚持点面结合、远近兼顾、突出重点、边试边推,紧紧围绕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在“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等重大体制机制综合改革方面积极探索,在全区范围内大力推广行之有效的便民惠民措施,提高公立医院的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重大体制机制综合改革试点。
1、推进管办分开,深化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
(1)积极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均由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强化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加强医疗服务监管能力建设。卫生行政部门主要承担卫生发展规划、服务要素准入、规范标准、服务监管等行业管理职能,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并落实公立医院财政投入、发展建设、人员编制、岗位设置、医药价格、收入分配等政策措施,确保公立医院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