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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下达2011年节能目标计划的通知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下达2011年节能目标计划的通知
(毕署办通〔2011〕158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地区发展改革委、工业能源委、环境保护局: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下达各市(州、地)2011年节能目标计划的通知》(黔发改资环〔2011〕2686号)以及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下达“十二五”及2011年节能预安排目标计划的通知》(毕署通〔2011〕43号)精神,地区结合各县(市、区)的实际情况和相关统计数据,制定了各县(市、区)2011年节能目标计划,现下达给你们,请各县(市、区)认真分解落实,加强节能管理,强化督促检查,确保2011年节能目标任务的完成。

  附件:毕节地区各县(市、区)2011年节能目标计划分解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毕节地区各县(市、区)2011年节能目标计划分解表

县(市、区)

2010年

2011年

单位GDP能耗 (吨标准煤/万元)

单位GDP能耗 (吨标准煤/万元)

比2010年降低(%)

毕节地区

2.5896

2.5067

3.20

毕节市

2.79

2.6943

3.43

大方县

3.16

3.0516

3.43

黔西县

3.13

3.0226

3.43

织金县

2.51

2.4239

3.43

金沙县

2.11

2.0425

3.20

纳雍县

2.57

2.4878

3.20

威宁县

2.73

2.6486

2.98

赫章县

2.57

2.4934

2.98

百管委

 

以2011年的统计数据作为基数

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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