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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卫生强县建设暨“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三、主要任务
  (一)优先发展公共卫生,让群众少生病
  1.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落实专(兼)机构和人员承担卫生应急工作,建立健全医疗急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和处置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加强装备配置、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提高综合分析和预警能力。
  专栏1:应急体系建设计划

1.完成县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建设。

2.加强和完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建设,完善监测预警。

3.完善应急预案。

4.建立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及物资储备制度,开展应急演练。


  2.加强疾病防控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主体,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联系所有医疗机构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加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建设,人员编制、基础设施、设备配备等达到国家和省定标准。加大重大传染病、地方病以及新发传染病的防控力度,建立健全综合治理机制,增强疾病监测能力、发现能力和处置能力,确保不发生因控制不力而导致的传染病传播和蔓延。认真落实艾滋病防治“四免一关怀”政策,加强艾滋病综合防治;继续实施结核病现代防控策略。实施国家免疫规划,推进乙肝防控重点人群的免疫接种工作,与全省同步实现消除麻疹的目标。加强病媒生物传染病监测和控制。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规范开展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以及伤害等重点疾病的社区综合管理和主动干预服务。全面推进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实施精神卫生服务与管理项目。加强医疗废弃物和医用污水的科学处置。
  专栏2:精神卫生服务与管理项目

1.县人民医院设立精神卫生科室。

2.完善精神卫生防治工作机制。建立精神病人专案服务管理制度,对精神病人建档立卡,分级管理、动态监测、定期随访和康复评估。加强人群心理干预工作,在城乡社区、学校和流动人口聚集地推广设立心理咨询和干预室。

3.加强重型精神病人管理。将重型精神病人管理纳入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解救关锁精神病人,提高重型精神病人的医疗保障和救助水平。


  3.加强妇幼卫生事业。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强化妇幼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职能和业务指导作用,人员编制、基础设施和设备配置达到国家和省定标准。继续实施“母婴健康工程项目”,全面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儿童和妇女健康关怀行动计划。
  专栏3:儿童和妇女健康关怀行动计划

1.儿童健康关怀行动计划。免费开展先天性苯丙酮尿症、甲状腺功能低下、听力障碍和先天性心脏病等新生儿疾病筛查,提高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疾病的医疗保障和救助水平。

2.妇女健康关怀行动计划。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测;免费开展围产期保健、孕产妇产前筛查和农村孕产妇免费补服叶酸项目,有效控制18-三体综合症、21-三体综合症和神经管畸形等出生缺陷。实施农村孕产妇分娩补助政策,建立贫困孕产妇分娩救助制度,开展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免费筛查,提高乳腺癌、宫颈癌医疗保障和救助水平,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阻断项目。


  4.加强食品安全协调和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规范卫生监督分所建设,加强卫生监督机构执法力量配备和队伍建设,完善监督执法装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全面加强集传染病、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饮用水卫生、医疗服务和采供血机构监管于一体的卫生综合执法,完善卫生执法稽查制度,提高卫生综合执法效能。实施职业病防治体系项目。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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