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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毕节地区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综合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2.生态建设工程:全区共建造林及封育450万亩,其中天保工程115万亩,退耕还林工程315万亩,长防工程荒山造林20万亩。森林抚育612万亩,其中森林抚育483万亩,低效林改造129万亩。项目估算总投资54.51亿元,其中,造林及封山育林、森林抚育工程29.11亿元,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7.8亿元,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9.1亿元,草地开发利用工程8.5亿元。

  (1)退耕还林工程:在全区八县市实施退耕地造林150万亩,2011-2015年,每年分别实施30万亩;荒山造林133万亩,2011年实施12万亩,2012年实施13.5万亩,2013年实施14万亩,2014年实施14万亩,2015年实施13万亩,2016-2020年实施66.5万亩;封山育林32万亩,分别为2011年实施2万亩,2012年实施4.5万亩,2013年实施5万亩,2014年实施3.5万亩,2015年实施2.5万亩,2016-2020年实施14.5万亩。

  另外,积极争取省专项资金安排的100万亩退耕还林工程中的30万亩。

  (2)长防工程:在毕节市、大方县共实施荒山造林20万亩, 2011-2020年,每年实施2万亩。

  (3)天保工程:在除毕节市、大方县以外的六县实施荒山造林35万亩, 2011-2020年,每年实施3.5万亩;在八县市区实施封山育林80万亩,2011-2020年,每年实施8万亩。

  (4)森林抚育工程:森林抚育包括抚育483万亩和低效林改造129万亩。其中,2011年抚育45万亩,改造11万亩;2012年抚育57万亩,改造14万亩;2013年抚育64万亩,改造17万亩;2014年抚育62万亩,改造18万亩;2015年抚育52万亩,改造14万亩;2016-2020年抚育203万亩,改造55万亩。

  (5)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2011-2015年投入26000万元,2016-2020年投入52000万元,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生态移民、物种保护等方面进行建设。

  (6)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2011-2015年投入58000万元,2016-2020年投入33000万元。对威宁草海、金沙冷水河、黔西沙坝河水库、黔西附廓水库、赫章雨帽山等主要湿地进行保护,建设保护管理站、保护和巡护设施等。

  (7)草地开发利用工程:建设高产优质人工草地200万亩,治理退化草地80万亩,建设棚圈40万平方米,青贮窖20万立方米,争取投资8.5亿元。

  3.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全区共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4086.43平方公里,其中,2015年前完成2000平方公里,2016-2020年完成2086.43平方公里。工程已完成2011-2013年各县市区方案编制工作,并已通过省评审待审批。今后每年4月底前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前期工作,同时完成上一年度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

  三、实施进度

  (一)前期工作阶段

  2011-2013年为前期工作阶段。按照省的要求,规划中拟在“十二五”期间开工的水库项目,务必于2013年底前完成前期工作;拟在“十三五”期间开工的项目,务必于2015年底前完成前期工作。省发展改革委和省水利厅今后将视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进度情况,编制年度新开工项目建设计划。我区将在2013年底前完成规划内水库的前期工作。同时按照省的统一安排,每年3月底前完成灌区配套和改造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气象灾害防御及空中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生态工程、石漠化治理工程年度建设任务的前期工作。

  (二)规划项目实施阶段

  2011-2014年完成大方岔河水库、纳雍金蟾水库、黔西附廓水库工程的实施工作。2012年10月启动夹岩枢纽工程建设。2012-2015年完成威宁小米水库、金沙油杉河水库实施工作。2013-2015年完成毕节市龙官桥水库、黔西樱桃坪水库、织金白泥坡水库、纳雍坪山水库、威宁县赖子河水库、威宁县玉龙水库、赫章县河口水库7座水库的实施工作。启动实施大方箐口水库、大方归化水库、黔西凹河水库、威宁二道坝水库、赫章县则姑水库建设。同时按照省的统一安排,每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灌区配套和改造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气象灾害防御及空中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生态工程、石漠化治理工程等上一年度建设任务。

  (三)项目竣工阶段

  2014年完成大方岔河水库、纳雍金蟾水库、黔西附廓水库工程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同时完成除重大水利项目外规划内年度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由行署主要领导任组长,行署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地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水利局、林业局、农委、国土资源局、畜牧水产局、环境保护局、城乡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供电局、移民局、气象局、水保办、防治石漠化管理中心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办公室,水利建设办公室设在地区水利局,生态建设办公室和石漠化建设办公室设在地区林业局。

  (二)经费保障。地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规划项目的前期工作经费和管理经费。同时,确保资金到位,加强资金监管。

  (三)强化支撑。积极支持和大力引进各类专业人才参与规划实施。采取高校培养、集中培训、引进交流等各种方式,千方百计培养和引进人才,为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人才资源保障。大力推广应用岩溶地区水库建设先进技术,积极探索不同类型地区生态建设和石漠化治理模式,加强易灾地区水文气象、生态环境的动态监测,为规划顺利实施提供科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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