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质量强省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浙政发〔2011〕85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质量强省建设“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浙江省质量强省建设“十二五”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进一步加快推进质量强省建设,切实发挥质量建设在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富民强省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浙政发〔2011〕15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1〕18号)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现实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现实基础。“十一五”期间,我省认真实施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和《浙江省质量振兴实施计划(1998-2010年)》,提升社会质量意识,完善质量工作体系,建立质量监管机制,强化质量基础建设,质量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为质量强省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一是质量总体水平稳中有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提高,产品质量层次不断提升;建设工程质量保持全国领先,城市品质和村镇建设质量明显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位居全国前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服务质量不断改善,服务业规范化、标准化不断推进,顾客满意度不断提高。二是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食品、农产品、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等涉及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持续稳定,没有发生重、特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工程质量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建筑施工百亿元产值死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三是质量基础建设逐步夯实。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逐步推进,卓越绩效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逐步推广,质量公共服务平台逐步健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四是质量创新能力有所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持续增强,国家级品牌拥有量位居全国前列,标准研制和争取标准话语权的能力显著增强。五是质量政策法规体系渐趋完善。质量相关地方性法规建设不断加强,质量政策体系日趋成熟,质量工作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然而,当前我省质量建设水平与加快转型升级、提升生活品质的要求差距很大,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更大。主要体现在:质量总体水平仍然不高,质量安全事件时有发生,质量标准水平偏低,质量技术保障能力不够强,质量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社会诚信体系不健全,全社会重视质量的意识和环境有待进一步形成,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质量建设的工作体系有待进一步建立。
(二)面临形势。“十二五”时期,国内外宏观环境将继续发生深刻变化,质量强省建设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从国际看,全球经济发展方式面临深度调整,科技创新孕育新突破,围绕市场、资源、人才、标准的竞争更加激烈,各种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质量已成为影响国家和地区综合实力、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从国内看,总体上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转变发展方式、保障改善民生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战略任务,以质量为核心要素的区域合作与竞争呈现新的局面;从省内看,是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的攻坚时期和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随着我省进入人均GDP由7000美元向10000美元跨越的新阶段,经济结构进入加快调整期,以公共品需求为主的民生需求进入快速增长期,人民群众提升发展质量和生活品质的要求更为迫切。建设质量强省,增强以质量为核心要素的区域竞争力,是破解能源、土地、环境承载力等要素制约,发展生态经济,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科学发展的战略举措;是解决经济发展中的结构性、素质性、资源性问题,加快产业升级,增强综合实力,提升发展质量的迫切需要;是保障群众切身利益,改善民生,提高生活品质,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必须进一步增强科学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把质量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走出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质量强省之路。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十二五”时期质量强省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全面、全程、全民的质量观,切实强化质量工作的基础性作用,着力推进技术创新、品牌创新、标准创新和管理创新,抓发展质量,提生活品质,努力使全省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等重点领域质量水平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为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强劲动力和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十二五”时期质量强省建设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民生为本,安全第一。把改善民生作为质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致力于质量惠民,着力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品质;把保障质量安全作为质量强省建设的首要任务,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企业为基,诚信至上。充分发挥企业在质量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广大企业走质量强企、质量强业之路;加强质量诚信建设,推进行业、企业进一步加强自律,完善质量诚信制度,逐步形成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质量信用监督机制。坚持实体入手,质量优先。着眼于提升浙江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突出抓好产品、工程、服务、环境四大实体质量;更加注重发展的质量、结构和效益,努力创建浙江质量建设的特色和优势,增强以质量为核心的区域竞争力。坚持统筹谋划,重点推进。从发展全局的高度谋划推进质量建设,并结合各地实际,突出重点领域、主导行业、特色产业,制定质量建设规划和政策,推动各地质量建设的特色化发展。
(三)主要目标。“十二五”时期质量强省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到2015年,全省质量基础建设明显加强,质量安全状况明显改善,质量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明显增强,总体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1产品质量全面提升。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全国先进水平,省级监督抽查批次合格率达到92%以上;地产食品、药品和食用农产品例行监测、监督抽查批次合格率分别达到93%、95%和96%以上;规模以上企业采用国际标准与国外先进标准比率达到85%以上,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持证率达到40%以上。
2工程质量稳步提高。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交验合格率达到100%,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施节能设计标准;积极推进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在建筑用能监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和低碳绿色建筑等方面有新的突破。
3服务质量明显改进。建立和完善现代物流、信息、科技等生产性服务业以及旅游、商贸等生活性服务行业的标准体系;推进5000家服务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服务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主要服务行业顾客满意率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