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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工作的意见

  二、加快构建地质找矿新机制
  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地质找矿规律,紧密结合我省实际,积极探索并着力构建“公益先行、商业跟进、基金衔接、整装勘查、快速突破”的地质找矿新机制。
  (一)公益先行。公益性地质工作是矿产资源勘查的前提和基础,主要目的是围绕找矿突破,超前部署并开展基础地质调查、重要成矿区带矿产远景调查和矿产资源潜力评价,为商业性地质工作提供地质资料和找矿靶区。公益性地质工作由财政出资,其成果向社会公开,无偿提供利用。
  (二)商业跟进。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是在公益性地质工作的基础上,投资者为获得商业利益而进行的找矿活动。商业性矿产勘查遵循“谁投资,谁承担风险,谁受益”的原则,主要由社会资金投入。商业性风险勘查可通过“申请在先”的方式获得探矿权。
  (三)基金衔接。地质勘查基金是政府为了引导和推动商业性矿产勘查、降低找矿风险而设立的地质勘查专项资金,优先支持重要矿种、重要成矿区带以及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地质找矿工作。根据需要,地质勘查基金可以与社会资金合作,开展以预查、普查为主的风险勘查工作,也可参与整装勘查区、重点勘查区的矿产勘查工作。
  (四)整装勘查。整装勘查是在当前资源形势和一定的地质条件下,实现矿产勘查快速突破的一种商业性找矿新模式。可选择地质工作程度较高、近期有望取得重大找矿突破且适宜开展大规模勘查的区域作为整装勘查区,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实现快速勘查、评价。
  (五)快速突破。实现找矿快速突破是构建地质找矿新机制的最终目的。快速突破的核心要求是打破以往一般的勘查程序,超常规部署和实施勘查工作,力争在短期内取得重要找矿成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矿产勘查、实现找矿突破的重大意义,把地质找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紧抓好。省国土资源厅要会同省级其他有关部门加强全省找矿工作部署,研究制订鼓励和促进找矿突破及“走出去”勘查开发矿产资源、保障我省矿产资源供应的具体政策措施。省级其他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大力支持地质找矿工作。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依法维护探矿权人及地勘单位的合法权益,支持探矿权人、地勘单位依法开展矿产勘查活动,为找矿突破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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