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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推进建筑强省建设的意见

  (七)强化人才支撑。健全建筑业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推动建筑业企业与专业院校合作,着力培养一批企业领导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加强企业职业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建筑业企业应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5%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专款专用。企业实际使用的不超过计税工资总额25%部分的职工教育经费,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超过25%的部分可在以后纳税年度扣除。禁止在工程招投标中压减职工教育经费。对获得国家级工程质量奖、国家级施工工法或2项及以上省级最高工程质量奖的项目负责人,在推荐评定建筑类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予以优先考虑。
  (八)创新经营管理模式。鼓励企业开展管理创新,提高集约化、精细化、专业化管理水平。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企业产权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探索管理、技术、资本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有效方式,调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信息技术与企业管理相融合,加快建立高效的企业信息化管理平台,提高管理效率。
  (九)推进建筑工业化。加快推进建筑工业化和住宅产业化,积极推动建筑业与建材业相融合,通过模块化设计、工厂化制造、集成化施工,形成建筑工业化生产和施工能力。支持建筑业企业提高装备水平。建筑业企业引进大型专用先进设备,可享受与工业企业相同的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以节能环保为导向,加快核心、关键技术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积极研发使用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
  四、加快“走出去”发展步伐
  (十)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支持建筑业企业跟踪国内外投资热点,围绕重点区域、重点专业领域和重点工程项目“走出去”发展,拓展市场空间。支持建筑业企业利用自身优势,与国内外知名承包商组成联合体,共同承揽境外大型工程项目。鼓励企业实施国际通用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建立健全建筑业市场重大工程事件应急协调机制,保障“走出去”战略顺利实施。
  (十一)用足用好国家扶持政策。支持建筑业企业申请国家对外经济合作专项资金、对外承包工程保函风险专项资金、中非发展基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援外优惠贷款和承包工程项目设备出口退税等国家扶持政策。积极引导企业与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中信保险公司等银行和保险机构合作,争取金融支持。努力解决我省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中出现的开立保函资金困难等问题,鼓励对外承包工程业务集中的市县设立对外承包工程保函风险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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