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广应用创新成果,推动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创建,提高建筑业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绿色施工水平。到2015年,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力争达到100家。
--市场拓展能力进一步增强。拓展国内外市场,加强区域化、基地化、规模化建设。到2015年,浙江企业在省外的建筑业产值占比达到55%、省外百亿元区域市场达到25个、国际工程年承包额力争达到80亿美元。
--质量安全保障进一步强化。全面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促进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浙江建设”品牌效应进一步凸显。
二、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三)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鼓励企业通过改组、联合、兼并、股份合作等形式做大做强,加快培育一批资产规模大、经济效益好、管理水平高、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建筑业企业。引导中小企业做精做专,加快培育一批经营特色强、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专业企业。完善劳务分包制度,探索建立建筑劳务分包市场。支持建筑业企业发挥优势,向上下游产业延伸,形成“突出主业、适度多元”的产业发展格局。交通、电力、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大力支持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实现多行业发展,在政府投资(含政府投资占主体)项目招投标中,不得以超过招标项目要求的业绩作为投标的必要条件。
(四)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积极探索推动施工总承包向工程总承包转变,实现设计施工相融合,形成设计、采购、施工、试车一条龙的工程总承包服务能力。积极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总承包实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交通、电力、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在市场准入、招投标、施工许可、市场监管等方面,加快研究出台适应工程总承包模式的配套政策措施,为建筑业企业实行工程总承包提供支撑。
(五)大力发展工程咨询服务企业。培育和完善建筑市场中介体系,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中介机构。鼓励工程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检验检测等中介服务企业联合重组或互补合作,拓宽服务领域。探索创新工程项目管理模式,鼓励具备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率先推行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以代建的方式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
三、提升企业综合实力
(六)加强科技创新及应用。加快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企业通过战略合作、校企合作、技术转让、技术参股等方式,加大科技创新力度。鼓励企业编制工程建设标准和工法,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和专有技术。积极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鼓励一级以上建筑业企业建立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特级建筑业企业争创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再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形成无形资产的,可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