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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推进建筑强省建设的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推进建筑强省建设的意见
(浙政发〔2011〕90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建筑业是我省的重要优势产业。近年来特别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培育建筑强省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5〕6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走出去”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9〕4号)出台以来,我省建筑业综合实力持续提升。2010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达12008亿元,是2005年的2.5倍,占全国建筑业总产值的比重达12.5%,各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继续深入发展,建筑市场需求潜力巨大,建筑业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抓住机遇,加快我省建筑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推动建筑强省建设,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新型城市化战略,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行业结构调整为突破口,以“走出去”发展为重要着力点,以培育建筑强市、强县、强企为重要支撑,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科技进步,更加注重节能环保,更加注重市场秩序,更加注重质量安全,全面提升行业整体水平和竞争能力,加快实现建筑业转型升级,推动我省从建筑大省向建筑强省跨越。
  (二)目标任务。到2015年,我省建筑业各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实现建筑强省战略目标:
  --经济社会效益进一步凸显。建筑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并实现规模、质量和效益同步提升。到2015年,全省建筑业年总产值超过20000亿元,按建筑业企业口径统计的建筑业增加值超过3500亿元,利税总额达到1200亿元。
  --产业发展结构进一步优化。推行工程总承包,实现传统建筑业向现代建筑服务业的转变;推动专业结构调整,逐步形成大土木建设格局,实现产业联动发展;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到2015年产业集中度的产值CR60达到40%,年产值100亿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超过3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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