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喀什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校外教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抓紧时间整改,一要尽快解决校外活动场所被挤占挪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力争在2012年上半年整改落实到位。疏附县要抓紧实施项目建设,制定项目完工并交付使用的具体时间表,强化监督检查,在保证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尽快开工建设,使活动场所早日投入使用并发挥其作用;二要切实解决校外活动场所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问题,尽快兑现编制承诺,解决活动中心人员严重不足特别是科技教师短缺的问题,要把有专业特长、能胜任教学和组织开展校外活动的人员安排到活动中心工作。教育和人事、编委等有关部门要解决好专职教师的职称问题,根据校外活动场所的规模合理设置专业技术岗位,杜绝专业技术岗位被挤占等现象的发生。要选派政治合格、立场坚定、热爱校外教育事业、有丰富管理经验和开拓创新精神的人员担任校外活动场所管理人员,努力提升校外教育水平;三要解决好大规模开展公益性、普及性活动经费不足的问题,按照中央有关文件要求,要建立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经费保障机制,将校外教育经费纳入财政保障体系,解决活动场所公益性、普及性活动运转经费,保证活动场所正常运转,能够更多地开展免费活动,充分体现活动场所的公益性。
  三、健全工作机制,努力推动我区校外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十二五”期间,校外教育事业将迎来黄金时期,进入跨越式发展阶段。今后五年中,全国将建设8000所乡村少年宫,财政部每年将补助每所乡村少年宫项目资金25万元。同时,还要在各省(区、市)的多个主要城市建设一批规模较大、设施完善、具有示范性的综合实践基地,每个综合实践基地补助3000万元,以此提升、引领校外教育活动的开展。为保障已建场所公益活动的正常开展,财政部每年将安排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资金,活动保障资金由原来每个场所每年10万元,提高到每年补助15万元,能力提升资金每场所每年20万元。在“十二五”时期将形成地、县、乡三位一体的校外场所运转模式,有效保障各地未成年人均能享有校外教育。各县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将要承担对乡村少年宫的业务指导和管理职责,对乡村少年宫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各县市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创新激励机制,增强做好校外教育工作的责任感,为校外教育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要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定期对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建立健全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制定发展规划,研究相关政策,及时协调解决青少年活动中心遇到的突出矛盾和困难。要本着“公益为先、活动为主、学生为本”的宗旨,坚持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公益性质,把握好校外教育工作方向,建立校外教育与学校教育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健全青少年活动中心内部运行管理制度,完善校外教育师资培训机制,以内涵建设为中心,进一步提高校外教育工作水平。要坚持德育为首,充分利用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这一校外教育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新疆区情教育、反分裂、反渗透斗争教育,进一步提升各族青少年思想政治素质。要整合青少年校外教育的各种资源,依托青少年活动中心,建立青少年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加大民族团结和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力度。地区教育、财政、建设、文明办、团委、妇联等部门要加大对各县市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督查力度,按照《自治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评估标准》,定期开展校外活动场所等级评估,进一步推动全地区校外教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育人功能,促进各族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