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度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度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
(淮府办〔2011〕138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11]67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2011年11月至2012年1月继续在市政府机关开展政风建设民主评议工作,同时对部分公共服务行业行风建设进行民主评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促进部门和行业转变作风,不断提高行政效率、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努力实现群众工作上水平、解决问题见行动、转变作风有成效、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为推进科学发展、促进全面转型、加速淮南崛起、实现富民强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评议对象
  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五条规定:“对于群众满意度较高,连续两年排名靠前的部门和行业,可在下一年度列为免评对象”。连续三年获得我市政风评议前五名的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和市环保局及连续三年获得行风评议前五名的淮南供电公司今年作为免评对象,只进行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考察验收,不再参加政风行风评议。其余评议对象为:
  (一)政风评议对象
  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为增强评议结果的可比性,将被评议单位划分为两种类型:
  1.以公共服务、行政执法为主的部门(24个)。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委员会、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粮食局、市物价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房地产管理局、市气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
  2.以综合管理为主的部门(19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审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外事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供销社、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办公室、市外商投资服务局、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市广播电视台。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