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永宁殿
保护范围:南自仪门向外延伸7米为界,其余以建筑现状围墙为界。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外延伸35米为界。
六、魁星阁
保护范围:以八角形楼基平台向外延伸4米为界。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外延伸35米为界。
七、大观亭
保护范围:以亭台基向外延伸8米为界。建设控制地带:以亭台基向外延伸30米为界。
八、花马营巷周宅
保护范围:南、北以现有围墙为界,东以现有院墙为界,西以房子台基往外延伸2米为界。建设控制地带:东自现有院墙向外延伸25米,南自现有围墙向外延伸28米,西自房子台基向外延伸15米,北自现有围墙向外延伸20米。
九、木业公所旧址
保护范围:东、西以现有山墙各向外延伸2米为界,南、北各以现有墙体向外延伸5米为界。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外延伸50米为界。
十、永川轮船局旧址
保护范围:东以现有院墙向外延伸1米,南以现有院墙向外延伸2米,西以现有院墙向外延伸5米,北以现有院墙向外延伸2米。建设控制地带:以现有院墙向外延伸25米为界。
十一、育婴堂旧址
保护范围:以现有围墙为界。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外延伸40米为界。
十二、瓯海公学图书馆旧址
保护范围:东、南、西以建筑墙体向外延伸2米为界,北以楼梯外墙体向外延伸2米为界。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向外延伸50米为界。
十三、飞鹏巷陈宅
保护范围:东、南、西以现有院墙为界,北以原院落北外墙为界。包括现状陈宅内主楼和北侧附属房及原院落中已拆除建筑。建设控制地带:东从保护范围线外延23米至飞鹏巷96号民居东墙为界,南从保护范围线外延6米为界,西至信河街东侧道路红线为界,北从保护范围线外延5米为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