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针对商业秘密案件涉及化工、生物技术、电子芯片、软件源代码等高新科技的特点,提高工商、公安等执法单位技术装备水平,加强队伍培训和人才培养,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提高在高科技环境下处理商业秘密案件的能力。
(五)加强部门沟通协作。
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与合作交流,建立部门联席会议、联合宣传动员、联合执法、案件移送、信息通报等沟通协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
(七)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通过开展理论研讨、经验交流、案例分析等活动,探讨行政、司法、企业对商业秘密保护的措施,扩大商业秘密保护的社会影响力。新闻媒体要积极开展商业秘密保护知识宣传,普及商业秘密保护常识,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营造全社会保护商业秘密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工作安排
分四个阶段进行实施。
1.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0月至2011年12月)。摸清全市需要开展商业秘密保护企业的底数,基本掌握我市企业商业秘密被侵犯的状况;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开展此次行动的工作部署、政策措施,形成全社会广泛关注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良好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1月至2012年3月)。选择一批大型优势企业,以及主动向职能部门投诉商业秘密被侵犯的企业,重点开展此项专项行动。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开展职工商业秘密培训,确保首批试点企业建立规范、有效的保密机制。
3.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4月至2012年8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认真总结经验;对该项工作实际运行效果进行考核评估,确保企业经营者、员工商业秘密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企业保密组织进一步完善,企业商业秘密培训工作常态化,企业自我保护能力得到较大提升。
4.长效机制形成阶段(2012年9月至2012年12月)。通过帮助企业成立行业保密促进会等措施,加强行业自律,形成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完善的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新机制,确保商业秘密保护各项措施走向常态化、规范化。
四、职责分工
成立市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工商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
新闻宣传部门负责开展对商业秘密相关知识的宣传,提高全民保密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