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粮食局)关于做好2010年肉孜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市场供应安全稳定等工作的通知
乌鲁木齐县、各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委员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发展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局,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
2010年肉孜节、中秋节和"十一"国庆节将至,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商品市场供应及有关工作,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商品和优良服务,确保全市各族群众欢度佳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节日市场供应充足
各区县、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节日市场供应工作的重要性,成立节假日市场供应、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企业负责人要亲自抓,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全力以赴做好节日市场供应等各项工作。商贸流通企业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利用节日市场有利商机,积极做好货源组织和供应工作,确保节日期间生活必需品,尤其是面向低收入群体的商品不断档、不脱销。在保证市场供应充足的前提下,要适应当地市场消费结构的变化,增加名优特商品供应,力求品种丰富多样,档次结构合理,上市均衡有序。同时,要做好节日供应方案和应急预案。如果发生生活必需品价格异常波动、群众抢购等市场异常事件,要快速反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并报告当地政府,同时立即上报商务局(粮食局)。
二、规范促销行为,倡导诚信服务,提高服务水平
各区县要引导商贸流通企业恪守商业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严格按照《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开展促销活动,坚决反对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一切以不正当手段牟取的企业利益,并结合自身特点,从活跃节日市场、丰富市民生活、方便市民购物出发,积极开展文化促销、品牌促销、特色促销等各类展销、促销活动;同时,可采用扩大服务领域、改进服务方式、延长服务时间等服务形式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以达到营造氛围、开拓市场、扩大消费、实现繁荣的目的。
三、积极营造良好购物环境
各商贸流通企业要认真搞好经营场所内外的环境卫生,做到店内窗明几净、商品陈列整齐、美观、新颖,通过美化环境、美化店容店貌,营造节日气氛,以优美的环境、优良的秩序和优质的服务,为各族市民创造良好的购物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