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设备的监管。加强公众聚集场所、旅游景点、游乐场所及重大项目等重点区域内特种设备的监管,把重大危险源设备、事故多发设备、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特种设备作为监管重点。建立重点监管设备的台账,落实监管责任人,督促使用单位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大对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不依法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存在事故隐患不积极整改,非法制造、安装和使用特种设备,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建立联合执法机制,需要多个部门联合执法的,按照各负其责、紧密配合、相互协作的原则,组织开展联合执法。
(四)完善特种设备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健全特种设备责任落实机制,强化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大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查力度,整改难度大的区域性、行业性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要进行挂牌督办。加快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化建设,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表彰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规范单位,并对违法典型案例、重大安全隐患及问题突出企业予以曝光。各有关部门要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安全举报电话和信箱,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全社会监督举报各类特种设备事故隐患。
五、注重投入,科学监管,加强对高耗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节能监管
质监部门要推进锅炉、电梯等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实现“确保安全、节能降耗”的双重目标。组织开展1吨/小时以上工业锅炉能效测试、锅炉房安全与节能规范化建设、锅炉烟气余热利用新技术推广应用等节能工程,推进生产、使用环节的节能监管,建立完善高耗能特种设备市场准入机制。根据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产品和淘汰产品目录,引导企业选用节能型特种设备。
节能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要支持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专项经费的保障和支持力度,并列入年度预算。加快建设高耗能特种设备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加大装备、人才引进力度,配套完善能效测试实验室,全面提高节能检测技术和水平。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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