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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1〕1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金华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金华市旅游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金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10〕112号),设立金华市旅游局。市旅游局是主管旅游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旅游经济强市建设的综合协调和推进工作职责。
  (二)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扩权强县改革中省政府、市政府规定应当交由县(市、区)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
  (三)加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应急救援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统筹协调全市旅游业的发展,组织拟订全市旅游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经济强市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
  (二)研究制定全市旅游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和检查;负责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人才规划;负责全市旅游行业岗位资格考试认证工作;指导全市旅游教育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管理和指导全市旅游教育培训;指导和协调旅游行业的人才资源开发工作。
  (四)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指导假日旅游、红色旅游发展。
  (五)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配合市财政部门做好专项资金分配、监管工作。
  (六)负责全市国内旅游、入(出)境旅游市场开发,负责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推广。
  (七)组织实施旅游行业管理标准;指导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旅行社、旅游饭店的管理指导和检查;负责和指导星级评定;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的精神文明和诚信体系建设。
  (八)监督管理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企业、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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