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政治思想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工作、艺术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校园安全监管工作、社会实践和勤工俭学工作。
(八)归口管理全市的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负责大中专学校的招生工作;管理高、中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九)负责法律规定的教育行政执法工作。
(十)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管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制定语言文字有关管理政策,协调、监督和检查全市语言文字的规范应用工作;指导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培训、测试。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教育局设7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挂教育外事办公室牌子)。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负责文电、会务、信访、信息、保密、档案、督查、新闻宣传等日常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接待、交通等其他行政工作。负责协调议案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管理教育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负责新农村建设、扶贫、对口支援、应急联动、创建创卫、生态文明创建等工作;承担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人事处。指导全市学校师资队伍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负责教师表彰奖励;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和中小学校长的培训工作;协助做好党员远程教育工作。负责所属学校、事业单位、局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学校)干部队伍建设、组织人事、劳动工资、教师调配、教师招聘等工作;负责干部档案管理、计划生育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学校)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三)计划财务基建处。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市本级教育经费年度财政预算方案建议;负责直属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直属学校的设置、撤销、更名和调整的审核工作;负责对中小学教师工资统一发放的监管和协调对下级转移支付资金的到位;指导全市教育经费筹措、教育经费管理和教育财会制度的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事业统计与教育经费统计工作;指导、管理所属各类学校的财务、统计和总务工作;指导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的审核和编制、下达直属学校高中段招生计划的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校舍改造及直属学校校舍基建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预决算管理、财务核算、部门集中采购。指导全市教育信息化和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学校防汛防台、防震减灾、安全生产、工程安全、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