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1〕1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金华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金华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金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10〕112号),设立金华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是主管教育事业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省政府、市政府规定应当交由县(市、区)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
  (二)加强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职责。
  (三)加强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内部审计监督的职责。
  (四)加强民办教育学校管理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规,促进教育系统法制建设。
  (二)研究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县(市、区)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执行情况;提出市本级教育经费的财政预算建议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本建设的政策、措施;协同有关部门审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收费和被收费项目、标准;指导和监督全市教育基本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四)负责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组织校长培训及教师培训工作;配合做好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学校)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与劳动工资工作。
  (五)统筹、协调、管理全市高等教育;负责全市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综合管理全市普通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等各类教育事业;负责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六)负责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