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承担市级储备粮的行政管理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动用市级储备粮的建议,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市级储备粮油管理技术规范的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市级储备粮的收储、轮换、调配,监督检查并落实市级储备粮油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督促指导各地按省、市政府下达的储备计划落实储备任务,指导和协调下级粮食部门的地方储备粮管理工作;管理直属国有粮食企事业单位。
(六)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指导区域性重点粮食交易市场、粮食现代物流建设,指导全市粮食仓储及有关国有资本投资的粮食流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粮食局设3个职能处室:
(一)粮食法规处。组织粮食行业政策法规的宣传;牵头落实粮食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粮食行政执法的监督,做好粮食行政复议、应诉、赔偿等法律应用工作。开展粮食政策调研,组织拟订粮食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审核粮食业务性文稿和政策草案;负责制定并组织考核下属国有粮食企业经济责任制和县(市、区)粮食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组织开展粮食各类行政报表统计上报;协助领导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局机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安排;承办议案提案;负责协调粮食收购资金及补贴的落实;指导全市粮食行业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粮食系统财务会计信息编报和经济活动分析;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市级财政储备粮油补贴以及粮食财务挂帐、地方储备库等资金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粮食风险基金和粮食安全专项资金的管理和清算,并监督检查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效益;指导粮食购销企业的财务管理,监督粮食信贷政策的执行;负责粮食行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下属国有粮食企业的内部审计;指导全市做好军供粮的财务资金管理。
(二)粮食调控处。负责编制并落实全市粮食流通规划及粮食购销、储备计划;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油的规模、品种结构、总体布局和动用市级储备粮油的建议,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政府“订单粮食”收购计划及政策;负责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组织实施粮食储备轮换;协助落实省级储备粮的收购、调拨;负责全市储备粮油电子台账系统管理;负责市粮食安全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及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承担粮食供需平衡统计调查工作和粮食购销统计工作,负责全市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分析、购销预警信息的发布和有关应急措施的落实;负责建立和完善粮食安全应急体系,落实粮食应急加工点和应急供应点;负责全市军粮供应工作,保障部队军粮供给;协调落实库区、灾区和大中专院校学生、城市低收入居民、农村缺粮人口等特殊群体的粮食供应;指导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审批、军粮供应资格许可审核的决策支持和批后监管工作;负责全市粮食经营、加工企业经营台帐的落实和经营情况的统计上报,核定并落实必要粮食库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