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负责拟订全市科技成果推广的政策和措施,做好科技成果管理和科技奖励评审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科技人才、创新团队的培养和引进工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组织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负责科技宣传和软科学研究管理;指导科技情报、科技保密、科技统计、科技档案等工作。
  (七)牵头拟订全市知识产权(专利)发展规划、政策意见;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全市专利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专利侵权行为;负责专利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专利代理等中介机构的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地震工作的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市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抗震设防、震后救援和重建工作。
  (九)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科技经费的安排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年度科技经费计划安排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十)指导协调市政府各部门与各县(市、区)的科技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科技强市和知识产权战略,推动全市科技进步。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科学技术局(市地震局)设5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挂行政审批处牌子)。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建立健全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实施和考评;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文秘、议案提案、政务公开、督查、信息、保密、档案、信访、宣传、保卫、电子政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资产管理、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科技强市战略工作,做好科技创先、科技进步考核;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科技人才工作;负责国防科技动员和科技拥军工作;牵头做好科技综合统计工作。承担本部门相关行政审批、审核职能;负责牵头拟制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依法提出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增加、修改或取消建议;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网上办理、网上公开和网上咨询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直属单位的行政审批和相关服务工作。
  (二)工业与高新技术处。负责全市工业领域科技进步工作,拟订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工业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验收与绩效考评等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提出工业领域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安排建议以及做好科技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归口工业类国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相关管理工作;负责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登记审定;负责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工作;负责高新技术研发中心、企业研究院、工程技术中心以及工业类孵化器、实验室、科创中心、科技平台载体等建设和管理相关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等创新主体培育、认定和管理工作;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和管理相关工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