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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

  4. 修正。根据考核结果,纠正存在问题,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措施,修正风险内容,启动下一个廉政风险防范周期。
  (二)预防措施。
  针对确定的廉政风险点,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等措施,对可能发生的腐败行为实施有效控制。
  1. 前期预防措施。主要是综合运用各种手段,主动防范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行为发生的可能性。
  2. 中期监控机制。通过信息监测、定期自查和垂直抽查等三种手段,对党员干部行为、制度机制落实、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3. 后期处置办法。通过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和组织处理等手段,对存在风险表现的个人进行告诫或责任追究,防止可能出现或正在演化的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领导,确保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成立市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督促、指导。
  各试点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单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施。
  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试点单位
  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试点单位。
  五、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0年12月-2011年1月底)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安排,组织试点部门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工作方案,动员部署。
  (二)查找风险点阶段。(2011年2月-2011年4月底)
  试点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性质、任务、岗位职责,以人、财、物、事等要害部位为切入点,采取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组织定等方式,围绕决策、执行、操作管理过程,组织党员干部全面、深入查找在履行岗位职责中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确定廉政风险点,登记汇总、建立台账,并于5月10日前报市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制定防范措施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5月-2011年7月底)
  对照本部门查找到的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部门和个人的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和相应考核管理办法,做到廉政风险清楚、防范措施有力,并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于8月10日前将本部门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和考核办法报市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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