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农民收入倍增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办发〔2011〕49号 2011年10月27日)
各市、县(市、区)委,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全省农民收入倍增计划实施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全省农民收入倍增计划实施方案
实施农民收入七年倍增计划,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事关城乡统筹发展,事关农民生活改善,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意见》(苏发〔2011〕14号),创新工作思路,拓宽增收渠道,增加农民收入,确保实现七年倍增目标,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核心任务,以加快工业化进程提升农民增收速度,以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夯实农民增收基础,以加快城镇化进程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以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激发农民增收活力,围绕七年倍增目标,组织实施十项富民行动,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支持力度,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不断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加快形成以家庭经营收入为基础、工资性收入为重点、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比重稳步提高的农民收入快速增长长效机制。
(二)目标任务。2011年至2017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实际增长10.4%以上(剔除物价因素)。
二、基本原则
(一)农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经济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农民收入增长机制,着力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农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实现农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让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总量增加与结构优化结合。遵循经济发展规律和农民收入增长规律,大力推进农民创业就业,加快发展高效设施农业,积极发展农村股份合作,强化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在逐步提高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基础上,重点提高工资性收入,稳步提高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比重。
(三)外部支持与内生发展并重。坚持予得更多、取得更少、放得更活的方针,加大强农惠农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加快培育现代新型农民,调动农民学习科技、发展生产、转移就业、自主创业的积极性,着力提高农民自主增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