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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二五”医药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专栏4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重大疾病防控:艾滋病、梅毒和丙肝防控,结核病防治,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维持无脊灰、消除麻疹,鼠疫防控,血吸虫病、疟疾等寄生虫防控,人畜共患病防治,重大地方病防控,重大慢性病防控,精神疾病防治。
  ◆重点人群健康: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降消”项目,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农村地区儿童健康改善,农民工健康关爱工程,职业健康行动,白内障患者复明,健康学校工程。
  ◆健康危险因素: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饮用水安全与环境卫生(农村改水改厕,饮用水安全监测),医疗质量和安全,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和评估、事故查处及信息规范保障,减少烟草危害,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及健康素养促进,医疗机构临床和急救用血保障。
  (四)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到2015年底覆盖率分别达到93% 、93% 、95% 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 75% 、70% 、80% 。全面开展新农合儿童白血病、先心病保障工作,逐步推行妇女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耐药性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在资助城乡所有低保对象、“五保户”参合的基础上,对其医保报销后仍难以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救助。全面推广就医“一卡通”,到2015年在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筹地区实现医疗费用即时结算。逐步推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门诊费用总额预付制和住院费用床日付费制等支付方式改革。
  (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和发展。“十二五”期间,以群众受益为“标尺”,攻坚克难,不断把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推向深入。结合我省实际,全面深化“五惠民、四分开、三协作、二发挥”的主要工作措施。“五惠民”包括:一是强化医疗服务资源配置。优先发展县医院;重点加强新区、郊区、卫星城区等区域医疗服务体系发展;大力拓展优质医疗资源。二是改进群众就医服务。全省各级各类公立医院普遍开展预约诊疗、优化诊疗流程、普遍开展双休日和节假日门诊,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和医保费用即时结算等改革措施,争取在人民群众得实惠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同时促进制度创新,形成激发内在动力的长效机制。三是加强医药费用控制。全面实施单病种费用控制工作,严格上网采购并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进一步推广检查结果互认,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治理,不断规范医疗机构网上药械集中采购,着力加强对“三保”基金的监督管理。四是完善医疗安全监管。全面推进临床路径试点工作。完善医院等级评审、目标考核、不良执业行为计分、院务公开和医德医风考评“五位一体”的监管体系。五是提升中医药服务。“四分开”是:进一步推进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其中,要突出医药分开,通过加大政府投入完善补偿机制,在控制总额前提下调整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支付制度等方式,解决以药补医问题。“三协作”是:一是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全方位开展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二甲医院支援民族地区中心卫生院,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工作,实现“三级帮扶、四级联动”,着力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使群众在基层也能享受到高水平的医疗服务。二是加强基层人才培训。加快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不断扩大规模,确保招生量逐渐适应临床人力资源不断增长的需求。全面实施全科医生制度,推进医师多点执业。三是加强远程医疗工作。完善省、市、县、乡四层三级远程医疗网络,全面推动各级各类医院深入开展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二发挥”是:一是进一步发挥医务人员积极性。从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入手,逐步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做到多劳多得;提高临床一线护士和医师工资待遇水平;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完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大力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意外保险,全面改善医疗执业环境。二是发挥群众监督、理解、支持的作用。全面开展院务公开工作,全面落实第三方服务质量及满意度调查制度、医德承诺制度、医患沟通恳谈制度等,持续促进人民群众监督、理解和支持医疗卫生工作。
  (六)建立和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建立以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非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按规定比例使用。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推广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确保临床首选和合理使用。加强用药指导和监管,保证人民群众基本用药的可及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减轻人民群众基本用药费用负担。规范基本药物招标配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政府主导、全省统一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和配送。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督,对基本药物实行全品种覆盖抽验和全品种电子监管,实现基本药物从生产到使用的全过程可追溯,确保公众用药安全。建立完善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与监管信息平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上网采购基本药物中标药品,其它医疗卫生机构上网采购挂网限价的药品及医用耗材。完善全省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挂网限价阳光采购工作机制,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监管。
  强化药品全过程质量管理。加强药品研制环节监管,建立科学规范的药品技术审评机制,为药品创新提供良好支持环境;加强药品生产环节监管,全面有效实施新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全省药品生产符合新修订GMP要求比例达到100% ;加强药品流通环节监管,监督实施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完善药品经营许可制度,规范药品流通秩序,落实分类管理规定,取缔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超范围经营,重处买卖、租借药品经营许可证违法行为,有效净化市场环境;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监管,规范医疗机构制剂、药品购进渠道和使用行为,保障药品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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