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1〕1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金华市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金华市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金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10〕112号),设立金华市规划局,挂金华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局牌子。市规划局(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局)是主管城乡规划、测绘与地理信息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扩权强县改革中省政府、市政府规定应当交由县(市、区)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
  (二)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的职责。
  (三)加强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的职责。
  (四)加强市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管理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城乡规划、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拟订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编制、修改城市总体规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参与浙中城市群规划的编制、修改;组织编制、修改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负责城乡规划的审查、报批;共同组织编制各类专项规划;参与年度建设用地计划的制定;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的制定。
  (三)参与制定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制定与城乡规划有关的行业发展规划。
  (四)参与全市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负责全市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管理;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负责统筹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县(市、区)城乡规划管理;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纠正或者撤销违反城乡规划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作出的行政行为。
  (六)负责城乡规划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的选址论证,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核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对建设工程进行竣工规划核实,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