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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设5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单位工作关系;负责草拟局机关规章制度、有关文件;负责来信来访、计划生育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局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县(市、区)机关的后勤事务工作交流和业务指导;负责社区共建、军民共建、结对扶贫、“双千文明”结对的联系协调工作;负责下属单位的经营情况的监督考核工作。
  负责市级机关基建项目投资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有关国有资产的价值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本局经费的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督查工作;负责本局的财务、会计、收支审核工作;负责局下属部门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直属单位经营情况考核工作。
  (二)接待处。负责做好党和国家领导、中央各部委领导来金的接待工作;负责做好兄弟省、市党政代表团来金考察的后勤接待工作;负责做好省委、省政府、人大、政协副省级以上领导及重要来宾的接待工作;负责做好金华籍和曾在金华工作过的正厅以上老领导的接待工作;负责做好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做好市级领导外出考察的后勤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性会议的服务工作;负责做好同行之间工作交流的接待工作;负责做好领导交办的各种临时性接待任务。
  (三)行政后勤处(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牌子)。负责市机关办公大院、市文化中心及宿舍区环境卫生、美化绿化、水电泥木维修的协调、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级领导的生活服务工作;负责领导干部公寓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市机关干部用膳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产的购置、调拨、维护、报废登记管理工作。
  负责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在市节能工作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市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指导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市级主管部门开展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节能科学知识;承担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参与市级机关和局属单位重大基建项目的规划、论证工作;负责市级机关行政办公用房、附属设施用房的建设、投资、维修、调整和管理;负责市级机关房地产产权、产籍的综合统一管理;负责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会同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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